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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办党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07-9-5 17:32:24              点击次数:

  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在群众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为此,办党组要求,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中要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办党组、办领导和各科(站)主要负责人的目标管理,与人防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
  一、办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并组织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
  2、深入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夯实拒腐保廉的思想防线。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意识。
  3、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廉政建设。党组、纪检监察、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上级规定,要经常地对照上级有关规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严格把关防止问题发生,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加强监督,对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对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者要严肃查处。确保治理腐败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4、组织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要把反腐倡廉治理腐败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党组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对照检查,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预防各类违法违规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二、办党组全体成员要自觉遵守从政准则,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1、坚决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个人和亲友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
  2、坚决禁止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安排私人旅游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3、坚决禁止公务活动中的铺张浪费。全办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活动中各种接待费用的开支,所有接待由综合科按党组规定统一安排,任何个人签字挂帐的费用均由个人支付。确需接待的,必须由综合科报请主任批准,同时要严格控制标准,减少浪费,因公外出的要严格按出差标准给予安排。
  4、坚决禁止公车私用。全办机动车辆,由综合科负责统一管理和调配。在保证急、特重要工作用车的前提下,重点保障办领导用车,具体由综合科安排,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准私自调用。实行定费用车制度,旧车每年每辆4000元的维修费;新车每年每辆3000元的维修费。燃油标准:军牌车每月300升;其余车辆每月200升,凡超支的一律自行想法解决。
今后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务活动中乘出租车一律自费。
  5、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6、坚决禁止领导干部收受现金及有价证券。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受赠送“红包”和购物券的暂行规定》,特别是对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
  (1)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
  (2)“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
  (5)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禁惩处。
同时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或有价证券的有关人员,也要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坚决禁止上下级之间、单位之间相互送礼、吃请;禁止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敛取钱财。
  8、坚决禁止领导干部的家属和子女,插手本单位企业经营活动和承揽工程,要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树立良好的家风,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9、坚决禁止越权行事。坚持依法行政,必须严肃政务纪律,尤其是在政策性收费和经营创收等方面,要按照人防法规定的标准,以及办党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指标数额,抓好征收工作的落实,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越权行事,擅自决定减、免、缓,以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克服工作的随意性。若情况特殊,确需给予减、免、缓的,必须报请主任批准,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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